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以及“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的工作目标。面向未来,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需要以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在实现“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的过程中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目标。来源:光明日报,有删节
作者:张丽君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巩蓉蓉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首先,数字经济能够加速社会财富的创造与积累,做大共同富裕的“蛋糕”。“富裕”对全体人民共创更高水平的生产力提出了要求。数字经济的发展赋予生产力新的内涵与活力,能够极大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和保护生产力。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发挥正外部效应,促进生产力发展。步入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资料和关键生产要素。围绕从数据资源转化到数据要素变现的全过程,数据要素通过充分连接各项经济活动,推动土地、资本、劳动力等传统要素发生深刻变革与优化重组,最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数字经济通过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等方式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注重发展周期短、速度快的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能够形成一定的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从而在消费、投资、制造和外贸等多方面对经济发展产生放大、叠加、倍增的作用。统计显示,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由2005年的2.6万亿元扩张到2020年的39.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38.6%,对第一、二、三产业的渗透率分别提升至8.90%、21.00%和40.70%,数字经济的发展壮大能够有效助力宏观经济大盘的稳定。二是发挥网络集聚效应,提高国家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2022年,全球47个国家的数字经济规模总量达到32.6万亿美元,其中,我国数字经济同比增长9.6%,增速位居全球第一。数字经济发展为我国经济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实现“换道超车”提供了机会。未来,依托海量的数据资源、丰富的应用场景、完备的工业体系和超大市场规模等独特优势,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空间十分广阔,有利于国内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分工,推进国内价值链与全球价值链深度整合,在全球竞争中塑造经济发展新优势。三是发挥创新效应,形成可持续的绿色生产力。数字经济有明显的绿色发展特征,有助于经济发展遵循生态发展规律,促进实现协调发展,未来应进一步以数字经济赋能实现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积极培育绿色数字产业新生态,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其次,数字经济有助于推动社会财富的共享与普惠,进一步实现分好“蛋糕”的目标。数字经济能够促进区域发展协同化、资源共享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成果提供有效的共享机制。一是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区域、城乡均衡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从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来看,数字经济的协同效应在于减少市场分割促进市场一体化,将中西部地区的低成本资源优势与东部地区的技术、市场和产业优势相结合,增强区域间经济活动关联的广度和深度。加之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进程正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扩展,凭借数字经济无边界渗透的特点,形成多样态的“带飞”模式,可以促进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提高整体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数字经济加速向农村地区渗透,带动农村数字化转型发展,为建立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提供了新动力和新路径。二是发挥普惠效应,推动数字红利共享。包容性的数字技术与普惠性的数字平台具有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有利于提升劳动者个人发展能力,在人人都有参与机会、人人的发展能力均有所提高的基础之上,提高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技能和贡献。数字经济通过发挥信息流动快、准入门槛低、创业成本低以及创新要素精准匹配等优势,能够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生态,增加就业岗位和形态,鼓励社会个体参与经济发展,提高初次分配效率。数字技术嵌入政府公共服务,可以提高政府在税收、社会救助、转移支付等方面的调节力度和效能。网络化、数字化、智慧化的便民服务体系的完善,惠及偏远地区、弱势群体,可以弥补优质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足、分布不平衡等问题,进而保障再次分配的公平。数字化工具丰富了群众寻求帮助的途径,可以提高公益慈善援助的效率,助力发挥好第三次分配的作用。
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应着眼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通过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把握世界科技革命带来的新机遇,推动产业变革,打造竞争新优势。虽然我国数字经济增速世界第一、规模稳居世界第二,但同世界数字经济强国相比,我国数字经济大而不强、快而不优。实现从数字大国向数字强国的升级,必须牵住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大对芯片植入、智能计算、区块链等前沿颠覆技术和“撒手锏”技术的攻关力。坚持产业攻关模式,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以更高水平的开放型数字经济抢占发展新赛道。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实体经济的数字化转型由消费到生产、由流通到制造的转变,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筑牢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坚实基础。
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打通经济梗阻。夯实基础,推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落地,深入推进“东数西算”工程等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以5G网络、国家产业互联网等为抓手的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推进形成从局部地区先发到全域蓬勃的新态势,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数字经济,确定自身在整体中的定位,利用互补互促效应协同推进区域发展;引导“数据富裕地区”对“数据匮乏地区”施行倾斜性资助,以较好平衡数据要素资源配置和区域发展。统筹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建设,畅通城乡技术、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助力城乡一体化进程。
完善共享数字红利的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备创新研发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加快数字人才培养步伐。推进数字便民、惠民、富民,在提供多元化数字生产、工作、生活、产品消费等应用场景,不断扩展人民共享数字红利空间的同时,持续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数字化水平,协同优化城乡公共服务。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提升面向特殊群体的数字化社会服务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参与壁垒和共享阻碍。
全面深化改革是有效保障。一是深化要素市场改革。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重要抓手,构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通数据要素价值创造、交换和实现的全链条,有序推进数据计量、数据确权、数据定价、收益分配及监管治理等基础性制度落地。二是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数字经济并非必然实现经济共享发展,围绕算法权力、数据垄断、平台异化、数字鸿沟加剧等问题,需要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建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市场监管、宏观调控、政策法规体系,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将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实现大中小企业全主体、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线上线下全时空治理,治理资本无序扩张等乱象,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规范数字经济发展。三是建立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探索建立与数据要素价值和贡献相适应的初次分配机制;研究出台数字调节税,加快“数字税”立法工作,完善相关税收配套政策,加强对数字经济领域过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发挥科技向善的力量,助力募集、捐赠和慈善等公益事业发展,实现数据要素和数据资源的第三次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